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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“两行动、两措施”】变铜为金行不行?检察官说“刑”!
为深入推进“两行动、两措施”落地见效,不断增强企业人员法律意识,引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,防控法律风险,鄠邑区检察院精心制作以案释法短视频。
魏某某经介绍到鄠邑区某机械有限公司上班,因未能与公司谈好工资离职,没有收入来源的他起了盗窃公司铜材的贪念,先后七次伙同柳某某和惠某某盗窃价值约八万元的铜材。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,积极帮助企业挽回全部经济损失,依法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。
本案例让我们明白,企图不劳而获,利用熟悉企业情况的便利,窃取企业财物,不仅要如数退还,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。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,切莫因一时贪念,以身试法,导致悔恨终身。
为进一步落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“两行动、两措施”工作要求,鄠邑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,会同发案单位就企业在人财物管控、安全防范制度落实、易发案的环节节点进行分析研判,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企业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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